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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湘阴:案件回访提升司法公信力》
作者:人民法院报  发布时间:2010-09-30 10:43:59 打印 字号: | |

     本报讯 “最近生活还好吧?您对我院的工作有什么意见或建议吗?”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率回访法官走进案件当事人湘滨镇庄家村老刘的家中,和声细语地询问。按照湘阴县法院案件回访制度的规定,9月17日,该院回访小组对今年3月通过执行和解结案的刘再福与黄青云腾房纠纷案的当事人进行回访。

      2009年以来,湘阴法院结合“百名法官下基层”活动,积极探索建立案件回访制度,将案件回访作为改进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维护当事人权益的得力举措,加强与人民群众沟通联系的重要纽带,以及提升司法公信力、树立法院新形象的有效途径。一是建立机制,规范运行。湘阴法院出台案件回访制度,用制度规范案件回访活动,并成立了由纪检组长与案件质量评查员组成的案件回访小组;二是细化内容,便于操作。案件回访小组制定了案件回访表,将回访内容具体、细化,避免回访活动流于形式;三是坚持“四心”,广开言路。始终要求回访法官做到“四心”服务,即倾听群众诉求要真心、解答群众疑惑要耐心、保障群众权益要热心、征求群众意见要诚心。还要做到广开言路,虚心接受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诚恳邀请群众对法院工作进行监督;四是健全机制,促进工作。在回访中,对于当事人反映的问题,如发现承办法官有枉法裁判、生冷横硬等行为,查实后依法予以处理。对当事人因法律理解等方面存在偏见的,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及时消除当事人疑惑,努力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对于需要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的,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狠抓落实。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湘阴法院共回访各类案件103件,回访当事人和人民群众360余人次,征求到意见建议40余条,制定和完善工作机制11项,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得到了当事人的肯定。

  (陈中伟)

 原文链接:http://rmfyb.chinacourt.org/paper/html/2010-09/24/content_16064.htm

来源:人民法院报20100924期第四版
责任编辑: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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