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湖南日报:三下广东调难案 一面锦旗谢法庭
作者:通讯员 陈中伟 张风光 记者 徐亚平  发布时间:2010-11-09 21:01:27 打印 字号: | |
  本报10月20日讯(通讯员 陈中伟 张风光 记者 徐亚平)近日,坐在轮椅上的湘阴县城西镇龙西村村民黄剑山,在妻子的帮扶下来到湘阴县法院城西法庭,双手将一面印着“农民工的贴心人”的锦旗送到张中一庭长手中,表达对法院的感谢。

事情源于7年前的一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案。2003年5月,农民工黄剑山在广东省佛山某厂进行装修时,不幸从高楼跌落摔伤,经佛山某医院治疗后,因当时不完全了解伤情的严重程度,便与工程承包人刘池、冼国云私自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被告方赔偿4万元,并表示以后发生的一切费用不再追究被告的责任。该案“私了”后,黄剑山回家进行康复治疗,但伤情一直不见好转,后经鉴定为二级伤残,须终身治疗。因无力承担该笔费用,黄剑山遂于今年8月向法院起诉。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详细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先后3次赴佛山联系被告所在地基层组织,请地方政府协助做工作,最终促成原、被告依法达成协议,除先前赔偿的4万元外,由被告方再赔偿黄剑山7万元。

原文链接:http://epaper.voc.com.cn/hnrb/html/2010-10/21/content_266733.htm
来源:湖南日报20101021期第6版
责任编辑:通讯员 陈中伟 张风光 记者 徐亚平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

电话:0730-2265723

传真:0730-2110822

邮箱:xyfybg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