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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为“债”闹矛盾 法官为“情”化纠纷

作者:黄斯琴 贺应征  发布时间:2011-09-16 21:30:22 打印 字号: | |
  “真的是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在中间耐心的做工作,我们兄弟俩怕是成仇人了”。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法官本着司法为民的宗旨,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原则,认真、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作工作,最终使一起债权纠纷得以圆满结案。案件当事人罗某和刘某对办案法官坚持司法为民的辛勤工作堂示感谢。

  原来罗某和刘某系表兄弟,两人于2010年一起在王某处承包了一所大学的塑钢门窗制作及其他工程,约定由被告刘某出面与王某签订承包协议,双方按利润分红。半年后,双方对所承包的工程进行了结算,按照结算,罗某可以分得三万元的利润分红。但因工程未验收,质保金尚未到手,刘某要求延期付款,而罗某则要求刘某出具一张条据,由他自己去王某处领取该三万元,以后质保金下来了,他不再找刘某要钱。刘某于是当场出具一张条据给让罗某。但因涉及工程竣工验收问题,罗某一直未领到三万元钱,经与刘某协商未果,两人产生纠纷,罗某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与刘某取得联系,送达应诉通知材料,刘某表示对罗某的起诉行为不理解,认为双方的父辈都在世,都是有血亲关系,为了这点事就起诉到法院,实在让他很气愤。承办法官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找到双方的好友即发包人王某,一起给双方做工作,耐心的向双方释明法理,从维护双方兄弟情谊出发,避免亲情恶化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考虑后期确需维修的实际情况,由原告承担一部分维修费用,被告负责维修。最后,双方最终就付款数额及付款时间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王某也表示由他担保此款执行到位。双方纷纷表示感谢法官的耐心调解,以后都会注意好好沟通,避免因两人之间的纠纷伤及双方的父辈感情。
来源:湘阴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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