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筹集毒资,湘阴一“瘾君子”竟伙同他人干起了偷鸡摸狗的勾当。3月26日上午,湘阴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起盗窃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家住湘阴县湘滨镇农村的周某今年43岁,五年前,周某在外打工时不慎染上了毒瘾,后来虽经公安机关强制戒毒,但一直未能彻底戒除。
由于毒瘾发作,却苦于手中没有毒资,没有一技之长的周某便打起了盗窃的馊主意。去年3月21日凌晨1时许,周某携带老虎钳、自制起子等作案工具伙同毒友徐某(批捕在逃)骑摩托车窜至湘阴县湘滨镇双塘村三组将被害人刘某家的大门撬开,盗得母鸡5只。在随后的三个月里,周某伙同徐某采取撬锁、撬窗入室、闯空入室等手段先后从该县湘滨镇双塘村、杨公村等地盗窃农户家中饲养的鸡鸭38只。经鉴定,被盗的38只鸡鸭价值共计人民币2410元。
去年6月20日上午,正当周某在联系鸡鸭的买家时,被布控的民警一举抓获。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周某为了筹集毒资,伙同他人多次入户盗窃,应予从重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