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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作者:李萍 刘晨  发布时间:2014-07-18 10:26:44 打印 字号: | |

7月15日,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抓好“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湘阴法院制定了专项整治任务实施方案。

为确保教育实践活动成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群众满意工程,方案围绕上级部署的34项专项政治任务,明确了工作责任分工。由院纪检组监察室、政治部牵头,各业务庭室负责整治群众办事难问题;由院民一庭、民二庭、执行局、基层法庭负责整治拖欠群众钱款、侵占群众财务问题;由院纪检组监察室牵头、立案庭、审管办负责整治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

方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整体效果、严格责任到位”三点要求。成立了由党组书记、院长夏常凯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范平辉,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蒋军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院长是全院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方案确定了在7月份至9月份开始集中整治,9月底前进行全面评优。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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