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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赡养费纠纷案件执行工作见闻
作者:蒋利娟  发布时间:2015-01-15 15:23:18 打印 字号: | |

“我该养的已经养了,自己也养不了自己,你们再到我家来,我就要砸烂你们的车子,莫怪我不客气,滚出去。”这是一位年近花甲的被执行人某甲给我们的见面,他不停地拍打桌子,身边的儿子儿媳也一起给老人助威,中间还夹杂着孙子的哭声1月15日,我和其他两名执行法官来到一件涉及赡养费纠纷的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李某甲家中,我们几还刚开始说话当事人和家属就已经破口大骂了。虽然我们心中为李某甲年迈确无人赡养的老父亲感到义愤,但当天执行工作不得不暂时中止

两个多月前为了这起赡养费纠纷在判决前上门了做了好几次调解,都以失败而告终,为此不得不向当事人下达了判决书,判决原告的两个儿子每人每年承担1000元的赡养费,倒是当初闹得比较凶的儿子,按判决履行了2014年度1000元的赡养费,而住在原告隔壁的大儿子李某甲却置若罔闻,今天也是为案件执行再次来到李某甲家中。申请人是一位八十多岁的老人,膝下有七个子女,老伴过世多年,近在咫尺的两个儿子,近一两年来对其生活不闻不问,形同陌路人。老人无柰之下起诉了这两个儿子。案子进入执行程序,于是出现了开始的那一幕。

今天虽然已经是浓冬,但还是太阳高照,乡镇公路也一直在修理,我们绕道而行经过一路的颠簸,到过好几个当事人家里送达或执行,要庆幸这个案子是排在今天行程的最后一站,看来这个案件还需要我们花共多的精力和更大的力度才能执结。回家的途中接到另外一个当事人打来的电话,准备下周把执行款送过来,这又使我看到了工作的成效。想想如果不经过以前调解时的冲突磨砺,他的另外一个儿子也不会心甘情愿地给原告支付赡养费。法官有时既是执法者,有时也可能要充当当事人的“出气筒”。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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