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酗酒后报假警,还打伤民警。8月3日,被告人胡某被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今年50岁的胡某案发时是湘阴县某社区书记。去年9月9日凌晨,胡某和朋友在白马寺镇街区喝酒、吃夜宵。凌晨2时许,胡某为了试探公安机关晚上是否有人出警,趁着酒兴拨打报警电话,谎称有人在白马寺镇街尾卖淫嫖娼。见到先行到达现场的民警曾某后,胡某拦住警车,对曾某大肆辱骂,还爬上警车对其大肆殴打。直到其他公安干警到达现场,才将胡某控制。经鉴定,被害人曾某的伤情构成轻伤。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委托家属与被害人曾某就民事赔偿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且就民事赔偿已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已履行完毕,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