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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法院:千里保全护民生
作者:陈中伟 余德意  发布时间:2016-02-02 10:15:58 打印 字号: | |
  • 劝离讼争船上的船员
  • 讼争采砂船
  • 面对严寒,执行干警相互依偎,和衣而卧
  • 经过2天2夜,终于顺利将船扣押至指定码头

“笛……”1月30日,伴随着长长的汽笛声,一艘采沙船在湘江湘阴湘南码头缓缓靠岸。标志着湘阴法院此次跨越湘鄂两省、途经500公里水路、历时2天2夜的诉讼财产保全行动取得了圆满成功。

2015年年底,家住湘阴的原告贾某将其名下的“湘.湘阴挖0676号”采砂船作价270万元卖给湖北的孙某等3人。但孙某等人仅支付了120万元后就趁夜将船偷偷开走,不知所往。

今年元月中旬,案件诉至湘阴法院。该院根据原告的申请决定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然而原告方只知道三被告已驾船开往湖北方向,却不清楚船的准确位置。该院将执行队伍兵分两路,一路前往湖北沿长江水域查找讼争船舶,精确定位;一路向省市法院领导汇报案情,争取支援、配合。

经过三天的查找,执行干警终于在长江武汉市江夏区金口镇水域找到该挖沙船。湘阴法院立即向湖南省高院汇报,湖北高院接到湖南高院的协调函后,指令由武汉市江夏区法院提供协助。湘阴法院派出13名执行干警在主管副院长张青带领下连夜赶赴江夏区法院,两地法院的行动负责人在查看讼争船舶的具体位置、船上人员、前往路线、拖船准备等情况后,对行动进行详细磋商和周密的部署,明确将干警分成指挥、控制、机动、警戒等四个小组,并对登船时间、路线、接船码头等事宜进行了部署,并派出干警在采砂船附近的旅社里轮流守候,防止船舶移动。

1月28日上午,湘阴法院干警半集合6点起床,6点半集合,7点整会同江夏法院执行干警出发。7点40分,执行干警乘从江夏区金口海事码头乘坐公务艇抵达采砂船。登船后,采砂船上所有船员仍在睡梦中,执行干警迅速控制了船的两个轮机室、控制室和机房,逐个清查船内房间,将所有船员集中到食堂。同时派干警在船的两边巡查警戒,防止跳水、落水等其他意外情况发生。在向被告送达保全裁定、扣押令等法律文书后,执行干警向所有的船员发放路费,护送他们乘公务艇离船登岸。与此同时,迅速将船固定到事先准备好的拖船上,从干警登船到拖船起锚,整个行动仅用了50分钟。

江夏距离湘阴的水路距离超过500公里,途经长江、洞庭湖、湘江等水域,还要经过去年“东方之星号”客轮沉船的慈利县水域。该采砂船长达70米,船体较大,加之逆水行舟途中水流湍急,滩涂暗礁甚多,拖船的行进时速平均只有8公里。为了防止被告方在航程中拦船干扰等情况的发生,湘阴法院的执行人员除2名司机外,其余干警全部随船护送。由于人数众多,船上取暖设备和食材缺乏,13名干警在刺骨的寒风中相互依偎取暖,和衣而睡,每餐都以方便面充饥。在历时40多个小时的行动中,除有3名干警因寒冷感冒外,未出现人员受伤、财产受损或其他意外情况。

在猴年春节即将到来之际,湘鄂两省法院执行人员及提供协助的岳阳市水务局、湘阴县公安局干警们忍受了寒冷、饥饿、轮机噪声等困难,将讼争船舶从江夏水域扣押至湘阴县湘南码头,圆满完成了跨省保全大型采砂船的艰巨任务,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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