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湘阴法院调解了一起跨省定作合同纠纷案。
原告湘阴尝乐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某商贸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原告与被告签订了食品委托生产加工合同,由原告提供食品材料和包装材料,根据被告的要求生产、加工并负责包装其豆干系列产品。因被告在未事先通知原告的情况下无故终止合同并停止支付货款,导致原告已购进的食品原材料和食品包装材料无法使用,原告遂向湘阴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方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65150元。城南法庭接收到本案后,根据原告财产保全申请,派出两名干警远赴广州对被告的相关财产进行保全,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具体的承办法官杨雪飞副庭长通过电话多次沟通,寻找双方矛盾的纠结点,突破时空限制,通过微信等方式寻求平衡点,在不懈努力下,被告自愿支付16万元,原告同意了结本案。3月22日,原、被告在法院的主持下,终于握手言和,签下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