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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特殊的调解
作者:杨亦娴  发布时间:2016-03-23 11:19:01 打印 字号: | |

    “你以后就好好带着小孩,希望你生活得幸福,只是今天太麻烦法官同志了。”3月22日,坐在病床上的被告吴某,用擅抖的声音嘱咐着原告徐某,原告徐某也是泪流满面,频频点头这是湘阴法院医院病房里调解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场景

    家住湘阴的原告徐某和被告吴某结婚已有四年时间,但被告吴某因工伤在医院病床上已度过了整整三年,高位截瘫,下身完全失去知觉,生活全靠他人护理照顾。原告徐某一边要抚养年幼的儿子,一边还要抽时间照顾病床上的被告,幸亏有大部分时间是被告父母全身心在医院照顾被告。被告父母看到才年满26岁的儿媳所要承受的压力,便劝导原告另行考虑自己的去路,寻求自己的幸福。由于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需当事人本人到场,离婚只能去法院办理了。原告在第一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后,还是不忍心与被告分开,于是撤诉了。在家人再次劝说下,原告只得第二次向法院起诉了。

虽然说双方就离婚的问题协商好了,但被告行动不便,24小时都只能呆在医院,如何来法院办手续呢?这也是原告最顾虑的问题。
    面对这样的情况,负责送达的蒋法官决定特殊案件特殊处理,准备在通知被告应诉时,安排原、被告在被告住院的病房来调解,原告对此非常感激。而被告住院的医院在省城长沙,离法院有50多公里。蒋法官问候了被告的病情后,说明来意,在场的被告一家人都能心平气和地面对这桩离婚案件,并能就离婚问题双方签订调解协议,法官心里自然而然地对这家人产生了一份敬意。

    办案手记:一大早出门,回办公室已过了中午12点,但我们并不觉得疲惫,从这个案子处理中我们似乎又收获到了很多做人的道理。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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