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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作者:陈中伟 刘娟  发布时间:2016-05-20 08:41:34 打印 字号: | |
庭审现场

5月19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郑国奇主审了被告人罗某盗窃案,敲响了该院“院长庭长开庭季”活动的第一槌,该院16名青年法官旁听了庭审。

开庭前,郑国奇认真查阅了案卷资料、研读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撰写了庭审提纲。由于庭前准备工作充分,整个庭审活动有条不紊、规范有序,既查明了案情,又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案件经合议后依法当庭宣判,被告人罗某表示认罪服判。

“郑院长的庭审驾驭娴熟、思路明晰,让我受益匪浅。”青年法官吴鹏在旁听了庭审后表示。

了解,该院自5月份开始开展的“院长、庭长开庭季”活动,要求院长、副院长、其他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庭长带头开庭办案,并规定了相应任务件数,综合部门具有审判职称的人员,也要组成相对固定合议庭审理案件。鼓励青年法官积极旁听庭审,通过庭审实现法官队伍之间的传帮带和审判经验的传承

“案多人少一直是困扰我们基层法院的一大难题。”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卫东坦言,“我们希望通过这次的活动,进一步强化院长、庭长审判职责,充分发挥院长、庭长在审判工作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回归法官身份,逐步实现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从而缓解人案矛盾,促进审判质效提升。”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陈中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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