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案件时空
湘阴法院成功“处理”小额旧债
作者:兰瑶  发布时间:2016-06-24 15:37: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原告袁某起诉的一起发生在200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最终全案执行完毕。虽然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很小,但由于时间较长、加上双方当事人的经济条件都不好,为案件的处理增加了不小的处理难度。 

被告李某于2005年在长沙承包工程期间,从原告袁建国处赊购粮、油、菜等货物,两人于2005727日结算,由被告李某向原告袁某出具了一张金额为2937元的条据。后来由于其承包的工程垮了,被告李某便一直没有向原告袁某履行还款义务,经过多次催要,被告李某均不配合,时隔多年,原告袁某将被告李某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归还赊欠资金。 

白马寺法庭受理后,考虑到涉及金额数量还比较小,当事人也不必为了这一点小钱跑来跑去,本着不麻烦当事人的原则,承办法官就想调解处理这个案子。但是因为年代太久远了,被告李某一口咬定自己在打了欠条之后用同等价值的手机抵掉了当时的欠款,再加上被告李某的家庭情况并不好,经过开庭审理、当庭调解等多项程序,被告李某仍态度坚决、毫不配合,经过吴法官多次苦口婆心的劝说、以法说理、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耐心调解,终于,被告李某在开始极不配合的情况下开始改变强硬的态度,转而同意酌情赔偿所欠款项在法院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双方最终同意折中赔偿金额,并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后不久,被告李某按约交付了这次的执行款项,原告袁某来拿执行款项的时候看起来很激动,可还是穿着开庭时的那双破了洞的旧布鞋。承办法官也不禁感叹,也许这些钱对原告袁某来说真的很重要吧。就这样,一项时隔多年的小额买卖合同的案子终于了结。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
联系我们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文星镇新世纪大道

电话:0730-2265723

传真:0730-2110822

邮箱:xyfybgs@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