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月如梭,转念间我已来法院一月有余,今天庭长给我布置了一项任务——起草一份民间借贷纠纷案子的民事判决书。接到这个任务我首先是兴奋,因为作为一个法律专业的学生来说,写判决书是一件近乎神圣的事情,是一直萦绕心中的梦想;紧接着是担扰,害怕自己刚进法院不能胜任如此工作,即使只是起草,庭长肯定会把关,但却也是证明自己知识和能力的机会;最后我暗下决心,任务既然来了,就坦然面对,竭尽所能的做好。
拿到案卷后,我首先是仔细的翻阅,一遍又一遍,生怕漏看了哪个角落,直至烂熟于心。几天前庭长给了我一本《2015年优秀裁判文书选集》作为参考学习,由于时间紧急——庭长要求我尽快写完判决书,因此不能全书通看,只能摘取其中的民事判决书细读。就这样边参考着书籍,边翻阅着案件,我开始了判决书的写作。在这过程中有多少字,我改了又改,有多少句子,我斟酌了又斟酌,每一句都写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同时我在网上疯狂的搜索着与民间借贷有关的法条,寄望能给我带来写作的灵感和指引。掷笔后,我细致地阅读着,就像打量自己初生的孩子,虽总感觉有写的不如意的地方,却道不出个所以然,就像做菜少了些火候,总感觉哪里不对味,又找不出问题的症结所在。
文书迟迟的完成,我忐忑的交给了庭长。当它再次呈现在我眼前时,已变得面目全非,字里行间洒下了庭长苍劲有力的笔迹,如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我只是概括的写了借条的主要内容,庭长却把借条的内容一字不落的嵌入了判决书里,又如判决原、被告借款合同有效时,我依据的是自己自以为是的法理和情理,而庭长却加入了法条,变得更具说服力。当我按庭长的意思改完判决书再次通读时,才发现这才是真正的判决书,它将案件的事实经过有条不紊的再现给读者,又以法条的客观公正精神决断事情的曲直,娓娓道来,让读者无不心悦诚服。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所拟判决书所缺少的火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对于一名法律工作者来说,事实和法律就像大厦的根基,只有扎根于此,摩天大厦才能最终巍然耸立。庭长悄然给我上了这生动的一课,看似简单却终生受益无穷——写判决书如此,做人何偿不是如此呢!
在漫漫人生旅途中,很多道理,看似简单,但当我们的步履渐行渐远时,浮华的世界让我们的执著开始动摇,我们极易失去最初的判断力和定力。作为一名法院的新人,我庆幸自己及时找到了我的达摩克里斯之剑——用事实和法律说话,它将时刻鞭策着我在未来前进的道路上无论有多少歧途和困惑,都应保持清醒的头脑,不忘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