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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房而 “婚”,还是因房而 “分”
作者:高文祥  发布时间:2017-02-14 09:06:44 打印 字号: | |

十五元宵夜,小A哭诉了一夜。

在这欢声笑语的元宵夜里,我接到了闺蜜小A哭诉的电话,电话里小A情绪非常激动,边哭泣边断断续续的诉说着苦楚,等她发泄够了,情绪稳定了,我才敢问她哭泣的理由。因为在我的印象中,小A是一个性格开朗、活泼可爱的女孩,尽管她今年二十七岁,但一点也没有被生活进行磨砺,没有被社会 “腐蚀”从小到大一直就这样顺风顺水的,对一切事物都抱着美好心态,美好愿望。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她抱怨的,没有什么事情是值得她烦心的,今晚这样嚎啕大哭,倒是吓着我了。问其原因,原来是跟谈了3年的男朋友分手了,不是双方感情出了问题,不是因为父母的阻隔,也不是为了网上炒得沸沸扬扬的彩礼,也不是因为习惯风俗不同,而是因为房子的问题。

谈到房子的问题,小A的心情还是那么沉重。去年年底,我看见她脸上洋溢着比向日葵还灿烂的笑容,说明年她终于要结婚了。男朋友虽然说没有弄一个很浪漫的求婚仪式,但小A觉得,只要两人相互呵护,相互依恋,不需要什么浪漫仪式,可现在,已经物是人非,上班第一天收的玫瑰花还在,元宵节收的北极熊娃娃也还在,可人却走了。就因为买房子的事情,意见不一致,而两人形同陌路,小A觉得结婚买房是刚性需求,要有一个自己温暖的小窝,趁着现在都有稳定的工作,趁着两人都没有什么家庭负担,好共同偿还贷款,小A的男朋友觉得,现在结婚要花费一笔不小的费用,如果还要买房的话,手里的资金肯定就紧张,结婚是两人的事,不能给父母增添太大的负担,等婚后过几年,手里又有存款了再共同买房。因为这个事情,从没有吵过架的两人,两人见面吵,电话里也吵。最后,还是小A狠下心,用两行清泪结束了这段2年异地,1年共同生活的马拉松爱情。

小A错了吗?她男朋友错了吗?我不知道,我也说不清,最后,小A挂电话时,问我,我结婚时,要不要求男方买房?我哑口无言,我只能沉默,可我的沉默更加重了小A的痛楚,我发现,我也不是一个会安慰人的人。面对现在房价看涨不看跌的时期,要求两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独立买房,确实是倍感压力,有的买一套房要掏干父母一辈子的积蓄,有的把所有亲戚朋友都借了个遍,也还不够付房子的首付。有因为了房子而选择结婚的,因为单独一个人独立买房压力更大,有因为了房子而选择分手的,因为双方加起来都买不起房,或像小A一样,两人意见不一致而分手的,有的甚至把“爱不爱”与“买不买房”都划上了等号。

    到底是因房而 “婚”,还是因房而 “分”。其实,作为相恋的男女双方,每个人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就看自己追求的是什么,双方都不要盲目追求,要理性看待。现实中,有婚后共同努力买房的,共同创造幸福生活的,有婚前一方或共同双方买房的,房贷都没有还清,就到法院来起诉离婚的,有婚后一直没买房,一样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幸福生活的。幸福的感觉有很多种,而痛苦的感觉只有一种,那就是心痛的感觉。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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