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是解决社会纠纷,平息社会矛盾的地方,很多人认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只有经法院判决才能展现法院权威性,殊不知在在民事案件中却有多数是经调解结案,调解是一种不仅让当事人满意,还能取得办案效率高的双赢局面的方法。
如果说一次公正的判决是检验一个法官对专业知识的掌握,那么调解就是不单单是对专业知识的检验,更要考验语言能力、沟通能力,还需结合诚心、耐心、细心才能成功调解。
在民事案件办理中,法官都应该善于发现案件中调解的可能性,这就需要法官在办理案件中要足够细心,往往一件在别人看来根本不可能调解的事情,在这里却有调解的可能。而调解过程却更是曲折,如何掌控案件的调解方向,如何安抚当事人的情绪,不让场面失控。这就需要法官的耐心和智慧了。
在法院工作经常可以看到法官苦口婆心的劝解着当事人,与原告聊完又去找被告,如此反复,一次次与当事人沟通,把握双方之间可调解的关键点,最后让双方都满意,曾经听当事人开玩笑说“:你们法官怎么和“牛贩子”一样,讨价还价”。虽是玩笑,却也形象的诠释了调解确实就是一个“讨价还价”的过程,只是这“价”是一个追求让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结果罢了,当双方达成一致意见,露出满意的笑容,这或许就是给法官最大的回报。
有人说,语言是一门艺术,而调解就是语言艺术的展现,也是展现法院审判艺术形式之一,它既能有效的解决社会矛盾,产生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有一个让双方当事人满意的结果,而往往看似简单一份调解书却是他们用自己的诚心、耐心、智慧将调解的艺术展现的淋漓尽致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