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两个人相遇相爱,你侬我侬,沉浸于甜蜜之中。交往之初,生理的欢悦与精神的慰藉,两个人都会调整自己,对应对方的审美,呈现各种美德,与对方相处。
两个人新婚,激情尚未褪却,更是萌发出:“今生但愿无离别,花月下、绣屏前。双蚕成茧共缠绵,更结后生缘。”两个人愿意按下性子,关起内心的邪恶与阴暗,不让灵魂深处的魔鬼轻易跑出来。
婚姻进行时,大家是利益共同体,正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共着。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两个人住在同一个房子里,用着同一个银行账户,养育着同一个孩子,资源共享,关系网互相交缠,有了共同的朋友、共同的亲人。寻常家庭琐事,虽发生争吵,但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取而代之的,是互相扶持,共同进退,维持一个家。
然在分手与离婚时,人的本性却会彰显无疑。
两个人再也不谈感情,也没有共同利益,从前让大家走在一起的所有,全部土崩瓦解,化为乌有。
魔鬼会露出獠牙,禽兽会伸出利爪,人渣会展现卑劣的习性,疯狂地对昔日爱人进行伤害,要钱,要物,要倒戈相向,要致命一击,要恩断义绝,要毁人不倦。
何必如此!
爱过,给逝去的感情一个全尸,不好吗?
但有些人偏不,非要赶尽杀绝,非要锉骨扬灰。
比如最近一个案子,作为被告的女人就是如此。
男人和女人在结婚之初,也曾热情似火,也曾山盟海誓。
然浓情总有冷却时,盛宠终有褪色日。
后来,夫妻反目,感情消亡,日子成了煎熬,两个人都成了对方的地狱,双方都知道,离婚自不可免——而事实上,也谈过无数次离婚。
他一直都知道她比较滥情,但直至法院判决离婚,他才发觉自己还是太天真。婚姻中的滥,只是斜风细雨不须归;离婚后的烂,才是风刀霜剑严相逼。她偷走他所有值钱的东西,将他的证件服装被褥烧毁,复制他的手机卡,骚扰电话薄上所有女性,她请人打电话给他单位领导、父母、亲戚,控告他莫须有的罪行,比如嫖娼、吸毒。甚至请了一帮混混,把他堵在巷口一顿暴打,她则在暗地里沾花一笑,挥挥衣袖,扬长而去。
至于她自己,则装出受害者模样,时不时在朋友圈哀叹人生不幸,抢占看客的同情。
男人能怎样?破口大骂?杀了对方?对他朋友圈里的人一一解释?都不可能。面对他的询问,案子已处理完毕的我,弱弱地建议实在不行,报警吧。然他想都没想直接拒绝了,只是说这个曾经同床共枕、同甘共苦、甚至承诺要同生共死的人,竟陌生得可怕,可怕得陌生。
我只感到一种活久见的可悲,一个人得有多无知无德无情无义无廉无耻,才能做到将那个曾经无保留地爱你、信任你、与你袒诚相待的人当作仇敌,用各种办法,摧毁共同建设的幸福天地、甜蜜往昔?不知道实施伤害的时候,他们自己是否也有十指连心的疼。如果有,又何至于这样两败俱伤,不遗余地?
真正有品的人,会在开始时柔软,结束时慈悲。会珍惜新人,也会善待旧人。
就像胡歌与薛佳凝。当鲁豫提起往昔,说,你错过了一个靠谱的人……,胡歌沉默了好久,说,她是,她是真的很好……然后,苦笑,落泪。那一刻的哽咽,让所有曾经爱过的人,都为之而动容。如今,物转星移,他功成名就,身畔有了新人。但是薛佳凝呢?她一直沉默。无论媒体如何问起,也拒绝消费风头之上的那个人。只是说:“胡老师……作为一个演员,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 在作品上让人喜欢,就是非常值得尊敬的……他现在非常非常火,我就不想参与这个话题了。” 这才是真正的分手典范!
没有撕逼,没有狗血,没有兵戎相见。爱,就全心全意;不爱,就善始善终。
繁华落尽处,谢谢他来过你的生命,也不遗憾他的离开。从此
以后,彼此珍重,天涯海角,彼此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