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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亦有情
作者:喻娟  发布时间:2017-04-12 15:13:46 打印 字号: | |

孰说法官皆无情?道是无情却有情。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城南法庭法官真情感化当事人,成功调解一起重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15年8月20日,李某驾驶一辆小型汽车在芙蓉北路香山湖健康路段与已经横过马路的蒋某相撞,造成蒋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湘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李某在此次事故中负主要责任,蒋某负次要责任。经查明,事故车辆经三次转手到达李某手中,其分别在某财险湖南分公司和某财险岳阳中心支公司为车辆投保交强险和10万元商业三者险,蒋某因伤情严重已获得20多万元道路交通事故医疗救助,其伤情经鉴定分别构成七、八、九三处伤残。庭审当天,蒋某在家人的搀扶下参加了庭审,其诉讼代理人称,蒋某务工收入是家中主要的经济来源,两年多的治疗期间让困难家庭经济更加拮据,现已四处借债。

审判长张法官休庭后召集三被告做思想工作,向三被告重申蒋某特殊的家庭情况和案件的特殊性,希望他们能将案件调解以便早日将赔偿款交到蒋某手中,解其燃眉之急。 三被告同意调解,但希望减少赔偿数额,张法官见调解有望,进一步表示希望三人能考虑实际情况,多发善心帮蒋某度过眼前困难,争取两保险公司在各自保险限额内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李某承担不足部分80%的赔偿责任,经过一番周旋,原、被告双方终于达成协议:由某财险湖南分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蒋某110600元、某财险岳阳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蒋某99000元、李某赔偿蒋某220000元,上述款项在签收调解书之日起三日内付清。

得知案件成功调解,蒋某拖着行动不便的双腿走到张法官跟前,因受伤语言表达受限,他只能握着张法官的手不停地点头,眼里擒满了泪水。

那个场景深深地触动了我,张法官此次能成功化解双方矛盾、替蒋某解决困难,靠的不仅是审判技巧,更源于他司法为民的法治情怀。审判中立需要我们以铁面无私之姿态面对当事人,但对于特殊案件相信每一位法官都倾向于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最大限度保护弱势群体利益,以此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人民的健康安乐,这就是法官的大爱与无私。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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