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上午10时许,我接待了一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当事人询问到“我的律师说你们法院收了他4000元,其中1500元保全费,一个离婚案子收了10000元代理费还找我们要这个钱,是不是真的有这么回事啊,真的要收这么多钱嘛?”当时我就震惊了,立马询问清楚是什么案件,了解清楚原、被告的信息和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来原告请的代理人在立案时特意没有留下原告的联系方式,自己和原告说法院不接待当事人的,只会见律师,原告信以为真。又和本院工作人员说原告没有电话,原告有点不讲道理,但一定会联系原告来开庭。这样当事人和法官之间就完全没有了联系,原告以为法官收受了贿赂还不为她办事,法官以为原告蛮不讲理,而所谓的“律师”全程就是个拿着钱的“大好人”。
这种诽谤法官、欺骗当事人行为严重诋毁了法官在人民心中的形象,也增加了法院开展工作的难度。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为此我们的司法队伍必须保证清正廉洁,而当我们都在严于律己、克己奉公的时候,这背后的刀子着实让我们后背有着一丝凉意。
遇到此事后,我立马和当事人讲明,我们法院是接待区和办公区分开的,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都是在接待室,接待室里有360度无死角的监控系统,对于当事人的接待我们已经做到了透明化,法官不可能为了某个案件去收受当事人的贿赂,法院也不可能为此做出不公正的判决。而当事人说的代理人,实际上我们和他素未谋面。当事人也立马表示理解,说自己知道这些都是代理人要钱的说词,相信法院不会这样做。
不知道有多少所谓的代理人,打着法院要收钱的旗号,找当事人要钱,又有多少不明真相的人在以讹传讹,法官当然清者自清,但是人民法院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公信力却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法院是一个彰显公平和正义的地方,我们会尽自己的努力让当事人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和正义,但是像这种子虚乌有的事情污蔑我们,绝不能就这样放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