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庭长,当事人黄某某不同意庭审直播,怎么办?”接到庭里书记员小朱着急地打来电话,想到事先安排第二天上午开庭直播的计划将被打乱,于是我拔通了当事人黄某的电话。“我不同意直播,那么多人会看到我,我也不想太公开了”。黄某的这种心情我也理解,在当前这种思想理念相对封闭而网络异常发达的今天谁也不愿自己成为被关注的焦点。80后的黄某与前夫在民政部门协议离婚时,对财产问题进行了协商处理,其中对于位于县城的一处房产约定归黄某所有,但前夫不守承诺不协助黄某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黄某只得诉诸法律。
从电话中听得出,黄某之所以不想庭审直播就是不想太张扬了。我耐心地开导她,庭审公开和进行网络同步直播是对人民法院工作的有效监督,除了涉及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等不适合公开开庭的案件外,将来庭审在网络上进行同步视频是很正常的事情也是法院工作的必然要求,我对她选择用法律方式进行维权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在我的说服下,黄某终于消除了思想上的一些顾虑,同意进行庭审直播。虽然黄某没有请代理人出庭,但她在后来的庭审中表现得落落大方,被告在我们的合法传唤下,却拒不到庭。案件开庭时当庭予以宣判,黄某对判决结果和法院的办案效率非常满意,以前的那些担心荡然无存了。
很多女性也许不能象黄某一样理性选择走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更不能接受与自已相关的事情在网上公开播放。很大程度上是我们国家的法制宣传还不够,老百姓的法制理念还没有真正形成。开庭时也许只有一个黄某站起来了,但她也将影响她身边的一片,尤其是网媒传播力量,遇到类似问题的人也许会从中得以启发,不再走过多的弯路,更多的黄某也将会站出来。只有当越来越多的正能量充盈我们的视野时,那些消及丑陋的东西将会没有容身之所。黄某从自己的怯懦中走出来,我们为她点赞,也应当向她学习,敢于挑战世俗的观点,向法制文明社会迈步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