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以来,我院在县委的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队伍作风建设,法院工作得到全面健康发展。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6075件,结案5179件,各项司法绩效指标排名全市法院前列。
一、依法履职,服务全县大局
惩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受理刑事案件411件,审结383件,全年共判处被告人556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85人。依法惩治涉黑涉恶、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抢劫抢夺、绑架、盗窃等严重侵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判151案223人。依法惩治扰乱社会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违法犯罪,审判14案25人,以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判处杨林寨村民卿某某有期徒刑五年。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审判96案141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判16案25人,审理我县首例涉投资公司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判处徐某某等3被告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该案涉案金额6400万元,涉及受害人200多人,群众意见较大,经法院多方做工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未出现集资参与人缠访闹事,维护了社会稳定。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判12案13人,以贪污罪、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海事处原主任易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后果不严重、认罪态度好、未成年犯、初犯、偶犯的被告人,秉持教育挽救的目的,依法对56名被告人适用缓刑。推行刑事和解制度,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达98%,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在惩治犯罪的同时,注重发挥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共发布布告3期,2万余份。先后在杨林寨中学、县第一职业中专巡回审理贩毒和盗窃案件,1000多名师生旁听,通过现场开庭,达到警示教育和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目的。
调判结合,促进社会和谐。审理民事案件1888件。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指导原则,探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做好维护和谐大文章。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686件。我院审理的周某父子赡养纠纷案,原、被告系继父子关系,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积怨较深,矛盾尖锐,我院受理后,办案人员深入村组及原被告家中,充分听取周围群众意见,形成最终裁判结果。案件宣判后,双方当事人均息诉服判,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审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776件。我院审理的周某某与某某医院医疗事故责任赔偿纠纷案,在事故发生时,原告因不懂法律,到医院吵闹,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开庭后,合议庭认为如果简单一判了之,会使原本剑拔弩张的医患关系进一步恶化,于是在分清是非责任的基础上,提出一个双方均可以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审理劳动争议、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420件。创新调解方法,引导当事人尊重传统美德,遵循公序良俗,弘扬和谐、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民事案件的调解率、撤诉率达53%。没有一件民事案件因处理不当而引发新的矛盾纠纷。
主动服务,促进经济发展。审理商事案件931件,标的11.39亿元。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深入企业调研,准确把握服务的切入口和着力点,审理案件216件,盘活资金2.2亿元,有效调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按照最高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为助力农商银行改制后续工作,抽调专门力量,开通诉讼“绿色通道”,审理信贷案件125件,执结227件(含旧存)。通过提供法律咨询、纠纷化解等司法服务,围绕企业清理债权债务、股权转让、财产处置等开展审判。针对我县民间投资公司和部分房地产企业存在的问题,依法采取缓交2/3诉讼费的办法,有针对性地引导债权人依法维权,审理了创一金天、明珠伟业、子曰投资等18家投资公司及远浦新城、融城国际、锦绣罗城二期、兴湘市场等房产纠纷案件426件,有效缓解了矛盾,维护了大局稳定。我院审理的涉锦绣罗城二期的系列案件,涉及60多人,案件标的4000多万元,在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矛盾十分复杂的情况下,通过大量耐心细致的工作,经多方协调,使债权人的权益基本得到实现。
监督支持,依法促进管理创新。受理各类行政案件368件,办结367件。加大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力度,强化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司法审查,依法审理行政争议、行政确权、信息公开等行政案件,配合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通过行政审判支持“放管服”改革,助推法治政府建设。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9件,审结28件。加大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查国土、规划、质监、工商、水务、计生等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执行案227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主动为洋沙湖旅游度假区、G240工程、机场公路、临港新区、大屋围棚户区改造、瓦窑湾棚户区改造、三井头旧城区改造、岳望高速等项目保驾护航,尽最大可能实现和谐拆迁。对确需强制腾地、强制搬迁的,在严格依法的前提下,对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做好详细的应对预案,确保万无一失。共依法强拆房屋3栋,强腾土地200多亩,有力维护了行政权威和行政秩序,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提供了司法保障。
二、司法为民,保障合法权益
细化便民举措,杜绝“诉讼难”。以新审判综合大楼搬迁为契机,高标准建设诉讼服务中心,中心设有大、中、小审判庭、调解室、当事人接待室等,极大改善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诉讼环境。加强立案窗口建设,配备了导诉台、书写台、饮水设备、宣传资料等便民设施。设立律师工作站,提供免费法律咨询,使法律咨询、诉前调解、诉讼费缴纳、案件受理等手续均在立案大厅办理,实行“一站式”服务。积极推进立案登记制改革,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当场登记立案。开展司法救助,为低保户、五保户、特困户、交通事故受害人等弱势群体减免缓各项诉讼费用110余万元,确保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
推行诉访分离,解决“信访难”。 除每天在县信访局安排专人接访外,我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坚持每天一名院领导接访制,开展判后答疑、法律释明等工作,向社会公开院、庭长电话号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信访难的问题。全年办理来信、来电、来访7000多人次;按照“四定一包”责任制的要求,在重大活动、重要节日期间,对所有涉访苗头进行排查,集中力量,办结31件老大难的信访积案,确保党的十九大期间无赴省进京上访案件。实行诉访分离,配备专门力量,规范申请再审和申诉复查工作,确保审查质量。受理申请再审、申诉复查案件6件,坚持有错必纠,对3案进行了立案再审和复查,畅通了申诉渠道,减轻了信访压力。
推进综合治理,破解“执行难”。积极落实最高法院提出“用两至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通过整合执行资源,加大执行工作的力度,实现了执行工作质效的有效提升。受理执行案件2334件,执结1610件,结案率68.9%,结案标的11.3亿元,结案率较去年同期提高19%。加强执行保障,高标准建成了执行指挥中心,配齐执行单兵装备,增配2台执行车辆。认真落实省“两办”下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对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惩戒机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与房产、国土、人社、银行、交警等部门紧密配合,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线索的查找和处置力度,共冻结银行存款2000余万元,扣押车辆36台,查封不动产100多处,价值3000多万元。对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作出失信决定634人次,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154人次,司法拘留109人次,罚款8人次,对12名失信公职人员公开曝光。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通过淘宝网拍卖成交56案,成交标的3000多万元,大幅减轻了当事人的佣金负担。通过公安“临控”等措施,加大对“老赖”的抓捕力度,从外地带回失信被执行人98人,司法拘留12人,其余86人均主动履行执行义务。我院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时,被执行人周某逃避执行4年多后,在今年9月入住衡山县某酒店时被当地派出所“临控”抓获,我院干警连夜将其带回湘阴,周某迫于执行威慑,全额履行了30万元执行款。
三、强化管理,提升司法质效
深化审判改革,强化司法责任。根据上级法院对法官员额制改革的要求,经过考试考核,遴选出37名员额法官。除院领导外,所有员额法官都在一线办案,回归法官本位,有7位员额法官办案数进入全省基层法院前100名,被省高院通报表扬。根据上级法院的改革精神,制定了《院庭长办案制度的暂行规定》,明确院庭长相应的办案任务数,并就案件庭审、文书签发、辅助人员配备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倡导院领导带头办大案、难案。院、庭长(含副职)共办理各类案件4400多件,占全院案件总数85%以上,今年11月14日《人民法院报》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黄关春同志在我院调研时,对我院落实司法责任制,院庭长带头办案给予了充分肯定。
完善审判管理,提升司法绩效。遵循审判规律,围绕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科学设计司法绩效考核办法。强化案件信息化管理,实行案件流程全程监督、超审限案件督办,杜绝超审限案件。开展案件质量讲评和上网文书交叉评比,对发现的问题讲评到案到人,责令整改。逐月通报绩效状况,对季度考核中排名后三位的单位,由庭室负责人在院务会上查找原因,督促整改提高。同时,通过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书记员技能竞赛、代表委员听庭评庭等一系列活动,提升办案质效。在今年全市法院考评中,我院案件质量稳居全市基层法院第一名,司法绩效名列全市法院前列。
强化作风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一是强化政治学习。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活动,准确把握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期待和新要求。通过邀请党校老师作十九大辅导报告、讲党课、建党96周年演讲比赛、重温入党誓词、全体法官宣誓等活动,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坚定政治方向。二是狠抓业务培训。选派7人次去北京大学、厦门大学、国家法官学院等地学习,30余人次参加上级法院培训,开展业务知识讲座、案件质量讲评6场次。以岗位练兵、能力培训为重点,开展调解能手、办案能手和优秀案例、优秀文书评比,开展庭审观摩、法警技能比武等活动,提高实战能力。开展调研活动,在上级刊物发表论文、案例32篇,充分调动干警业务学习的热情,积极申报省级重点调研课题,《湖北黄冈某制药公司环境污染案》案例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环境保护案例三等奖。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强化党组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三查”责任制,做到主动担责、带头尽责、严肃追责。深入推进反“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司法廉洁集中教育、惩治“雁过拔毛”式腐败、“纠四风、治陋习”等专项活动。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工作实效,整治“六难三案”现象。开展审务督查,通过案件评查、日常巡查、院领导周督查等形式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加强基层建设,规范司法政务管理。年初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等作为全院的纲领性制度来管人、管事、管案。加强对诉讼费和执行款的管理。对执行款进行专项清理,推行执行款“一案一账户”机制,实行专人管理。同时严格绩效考核,实行奖罚兑现,激发工作活力。今年6月8日,我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现了新审判综合大楼竣工搬迁,大楼高七层,占地面积27000多平方米,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投资8000多万元,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得到明显改善。同时,我院以搬迁为契机加强内部管理,加强法院文化建设,争创文明单位。法警大队被评为全省“五星级警队”,人民法庭工作在全市法庭工作流动现场会中,得到了市中院的充分肯定,城南、城西人民法庭被评为全市优秀法庭。
四、广泛接受监督,促进司法公正
坚持党的领导,畅通监督渠道。坚持把法院工作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之下,重大事项、重大活动、重要工作主动向县委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院党组定期向县委汇报工作。今年,我院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了关于《行政诉讼法》贯彻实施情况,还有一名审委会专职委员接受了人大常委会评议。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邀请代表委员260余人次视察法院工作。走访代表委员100余人次,收集意见建议12条。办理人大常委会、政法委交办督办案件7件。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聘请执法监督员、廉政监督员22名,办理监督意见33条,公开回应网民和当事人意见46条。
完善人民陪审员工作,推进司法民主。在县人大的重视支持下,今年补选人民陪审员23名。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职能,全程参加案件庭审和评议,人民陪审员参审率和陪审面均达100%,居岳阳法院系统第一。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优势,依靠他们在当事人和法官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彰显司法民主,见证司法公正。加强人民陪审员履职能力培训,保障他们依法履职。今年9月,组织对全县114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集中培训,提高了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
推行阳光审判,深化司法公开。继续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庭审活动公开四大平台建设。借助人民法院报、湘阴法院“一网两微两端”、县内媒体以及电子显示屏、宣传窗栏、公告布告等形式公开审务信息,立案、开庭、宣判、执行、听证、文书上网等公开率达100%。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听庭、评庭、见证执行等210余人次,通过新浪网直播庭审22场次,发布法院新闻及案件信息200余次,开展“12.4”公众开放日活动,充分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刻地体会到,促进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必须做到五个始终坚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做到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始终坚持担当精神,攻坚克难,积极应对审判任务日益繁重的新常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以改革创新破解工作难题;始终坚持从严治院,确保司法公正廉洁。我院过来取得的工作成绩,离不开县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上级法院正确指导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和全县人民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矛盾仍然突出,审判执行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审判执行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部分案件办理效率偏低,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体制改革任务艰巨,司法责任制改革需进一步深化;队伍的思想、能力、作风建设有待进一步改进和加强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安排
2018年是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的开局之年。县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左公故里,美好湘阴”发展大局,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加强队伍建设,自觉接受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促进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作出新贡献。
一是更加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着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我们将更加自觉地将重点工作置于我县重大战略部署中谋划,更加自觉地接受县委的领导,主动研判新需求和新问题,及时提出司法应对措施,提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水平。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对涉问题楼盘、民间投资公司、岳望高速等重点工程建设相关案件的工作力度,运用司法手段积极化解矛盾纠纷,为我县社会大局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对审判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沟通,通过提出司法建议、召开联席会议等方式,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是更加注重落实司法为民理念,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充分认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发生历史性变化,对人民法院工作带来的影响,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与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不平衡、保障群众权益不充分之间的矛盾,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教育医疗、劳动就业等涉民生案件审理工作,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为诉讼参与人提供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加快实现网上法院的诉讼全流程覆盖,将各项线下的诉讼活动搬到线上,真正实现网上审理,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加大执行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切实保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更加注重推进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着力推动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严格按照党的十九大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压实改革主体责任,根据时间表逐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各项改革任务。重点抓好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绩效评估管理机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正确处理好司法改革与科技创新的关系,积极主动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改变传统的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加快“智慧法院”建设步伐,以信息化主推办案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四是更加注重法院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着力提升人民法院整体素质。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学习,教育引导法院干警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学习党章修正案,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警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做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表率。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按照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增强“八个本领”的要求,加强教育培训,强化对法官专业能力、专业精神的培养,着力提升法院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司法腐败,确保公正高效廉洁司法。
各位代表,站在新的起点,我们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全面监督下,依靠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锐意进取,务实求为,为湘阴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