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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阴:人民陪审员协调执行交通事故案
作者:熊凯  发布时间:2018-01-09 15:10:48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协调作用促使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顺利达成执行和解,使遭受伤痛折磨的宋某某拿到全部的21万余元执行款,了却了一桩心事。

今年上半年,因王某夫妻俩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宋某某向湘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受理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夫妻俩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责令宋某某赔偿执行款219483元但王某夫妻俩对此不予理睬。

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执行局邀请对王某某夫妻俩比较熟悉的人民陪审员李新年参与执行,利用农村工作的经历和经验丰富的优势,耐心细致做王某某夫妻俩及其家人的思想工作,讲清法院生效判决必须履行赔偿,说明厉害关系,藐视法律,不讲诚信,规避执行是要承担后果的,重则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承办法官和陪审员共同努力下,王某某夫妻俩当场兑现了这笔执行款,并意识到自己给申请人及其家人所带来的伤害,向宋某某及其家人道歉,最终得到了宋某某及其家人的谅解。

湘阴法院以和谐执行为理念,注重执行手段、过程、结果的和谐,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地缘相亲,人缘相亲,了解社情民意,对当事人进行劝解、协调沟通,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通工作,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实现案结事了。

来源: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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