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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湘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节选)
作者:湘阴法院  发布时间:2019-01-10 16:30:50 打印 字号: | |

 

湘阴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9年1月5日在湘阴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湘阴县人民法院院长  李卫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8年的主要工作 

 

2018年,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115件,结案6674件,同比分别增长13.65%和24.12%,执行工作排名全省第四,被省高院通报表扬,各项司法绩效指标排名全市法院前列。  


一、强化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刑事犯罪。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建专门审判团队,广泛宣传发动,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密切配合,形成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攻势。全年受理刑事案件414件,审结408件,判处被告人497人。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7人, 三至十年的29人。依法惩治涉黑涉恶、故意伤害、“两抢一盗”、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侵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判143案205人。判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被告人胡某某有期徒刑七年。依法惩治扰乱社会秩序、欺行霸市、强买强卖违法犯罪,审判12案29人。依法惩治“黄赌毒”犯罪,审判91案108人。对贩卖冰毒400克、麻古200粒的单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判19案24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挪用资金罪二罪并罚,判处共赢投资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吴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保护青山绿水。审理被告人汪某某等14人非法猎杀52只小天鹅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该案两名主犯被分别判处十一年和九年有期徒刑,其余12名被告人均受到法律的制裁。依法惩治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审判13案14人。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二罪并罚,判处华容县纪委原常委熊某有期徒刑五年七个月以挪用公款罪判处玉华镇财政所原副所长周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审理被告人杨某某等4人寻衅滋事一案中,对4名未成年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均判处拘役六个月。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真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的原则,确保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

(二)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妥善处理涉民生案件,受理民商事案件4094件,审结3819件。审理婚姻家庭、继承、赡养纠纷等家事案件682件审理交通事故、医患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案件331件。如原告曾某某诉广州某医学检验公司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案,因被告方未检测出胎儿存在唐氏儿高风险,患儿出生后,存在先天缺陷,原告要求赔偿,并多次组织家属到委托医院及县医患纠纷协调小组上访。我院受理后,多次组织各方当事人调解,最终以被告方赔偿50万元调解结案。审理劳动争议、相邻关系、农村土地承包等案件228件开展涉农民工工资审判执行专项活动,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06万元。原告卜某某等109人诉被告某文化公司劳动争议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涉嫌犯罪被羁押,公司停止经营,109名员工近110万元工资款未兑付,员工四处上访。我院受理后,开通涉农民工案件绿色通道,想尽千方百计多方寻找公司股东、高管,调取公司财务账目,依法支持原告的诉求,并将工资款执行发放到位。审理商事案件995件,结案标的6亿余元,有效调控了企业的经营风险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案件315件。主动服务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依法审理涉18个问题楼盘、14家投资担保公司案件,受理兴湘房地产公司、兴湘混凝土公司、滨湖房地产开发公司企业破产案件3件,尽最大可能盘活企业资产,切实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全力化解社会矛盾。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服务重点工程建设。受理各类行政案件211件,办结202件。严格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审理行政诉讼案件25件,推进依法行政推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助推法治政府建设。11月13日,我院开庭审理某公司不服国土行政决定案,分管副县长和县国土局长作为单位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为推动依法行政发挥了示范作用。认真审查非诉执行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裁定国土、环保、市场监督、计生等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执行案177件。主动服务“产业项目建设年”动,积极为我县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为岳望高速、恒大溪上桃花源、漕溪港物流园、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保驾护航,派出专人做工作,尽最大可能促成和谐拆迁。强化司法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提出规范行政执法的司法建议6份。

二、聚焦工作目标,全力决胜执行难 

2018年是最高人民法院部署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我院在全市法院首推挂图作战,全体干警取消休假,加班加点,举全院之力攻坚克难。共受理执行案件2387件,结案2239件,执行金额5亿余元全面完成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方评估体系中“三个90%,一个80%”的指标要求

强化执行联动。积极向县委、县人大汇报执行工作,争取广泛支持,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法院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各界参与”的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机制。县委成立了湘阴县支持人民法院“决胜执行难”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担任组长,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等20个职能部门和14个乡镇为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定期研究法院执行工作。全院上下层层压实责任,并坚持实时约谈、每周调度、定期督导、绩效通报,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强化联合惩戒。为提高实际执结率,排除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现象,对所有案件逐一清查甄别,实施网络查控“车轮执行”为“网上执行”,对被执行人名下在全国范围内的存款、房产、车辆、股票、有价证券等主要财产“一网打尽”。发布失信被执行人887人次,限制高消费1452人次,司法拘留168人次。对失信人员在任职、出行、消费、置业、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融资信贷、获得荣誉等方面进行严格限制,使“老赖”寸步难行。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执犯罪案件7件,已判决1件,3件已自觉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

强化执行质效。紧盯执行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努力提升执行质效。认真清理执行积案,穷尽一切措施,加大执行力度。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共拍卖房产、车辆等执行标的物181件。全面启用执行案款“一案一账号”管理系统,实现执行案款入账,支付全程留痕,确保执行案款及时发放到位。针对涉问题楼盘和投资公司案件数量多,问题错综复杂,矛盾十分尖锐的现实情况,坚持因案施策,先后化解涉锦罗城(二期)、融城国际、子曰投资、华亿融和等系列执行案件230余件。抓好重点案件的执行,尽最大可能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涉湘赣房产开发公司系列案件,该系列案件涉案标的高达2.3亿,我院通过“招商引资”的形式盘活了该公司资产,最大限度地实现了各方债权人的权益,被执行公司也因此重焕生机。此外,我院还通过悬赏执行、委托调查、小额民生案件垫付等执行新举措,执结老案203

强化宣传引导。为进一步挤压失信被执行人“生存空间”,发布执行公告300余份,张贴至各乡镇主干道、银行、派出所、村委会、社区公告栏等显眼位置,敦促被执行人自觉配合法院执行工作,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聘请来自农村的84名人民陪审员为执行联络员,健全执行信息报送网络,解决被执行人难找、财产难查、执行文书难送达等问题。召开执行款物兑付暨新闻发布会一次,邀请湖南经视等主流媒体进行报道,当场兑付执行款近600万元。

三、践行司法为民,保障民生权益

创新便民利民机制。畅通诉讼渠道,实现诉讼服务中心、诉讼服务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深度融合,当场立案率达99%。开通网上立案平台,在立案大厅设置律师工作站,每周一由律师参与接访和提供免费法律服务。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适用简易程序、小额诉讼程序审结案件1836起。弘扬“枫桥经验”,深化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引导当事人选择调解、仲裁等方式化解案件500多件。推广巡回审判,减轻当事人的奔波劳累,到村组、社区巡回办案80余件(次)。设立扫描中心,生成电子档案7000余册。为更好地方便群众诉讼,提高办案效率,在市中院和县委、县政府支持下,将城西、新泉、白马寺三个法庭集中办公,并实行远程立案、电子签章、网络直播,极大地方便了西部湖区人民群众诉讼。

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依法为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60余万元,确保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为需要救助的当事人指定辩护人、代理人78人(次),为生活特别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90余万元。

化解涉诉信访积案。加强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强化诉讼引导、诉前调解、判后答疑等工作,为群众依法维权提供便利服务;畅通当事人申诉信访渠道,实行院领导周一接访制和首问负责制,办理当事人来信、来访290余人次;开展信访积案清理工作,落实涉诉信访“四定一包”责任制和信访责任倒查制度,认真办理巡视组交办及上级交办督办案件,化解信访老案难案5件。畅通信访渠道,受理再审审查案件9件,决定再审6件。

四、坚持从严治院,全面加强队伍建设

(一)以党建为抓手,突出加强政治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法院干警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健全意识形态工作考评管理机制,将其纳入干警考察、工作述职、执纪问责的范围。强化党建工作,不断加强党支部“五化”建设,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办法、“三会一课”制度、党务公开制度等多项党建制度,把党建工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促进党建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组织全院各支部书记参加全市法院支部书记培训班,组织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干部成长感恩谁”主题党日活动,不断提升党员干警党性修养。组织干警与湘滨镇酬塘围村的贫困户结对帮扶,帮助他们脱贫致富,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组织开展读书学习活动和体育比赛、演讲比赛,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参加全县青年“双十佳”评选活动,激化队伍活力。一名干警被评为全省法院优秀法官。

(二)以司法改革为契机,推进司法能力建设。一是狠抓审判质效。深入开展“审判质效提升年”、“员额法官办案年”活动,定期通报分析审判运行态势,严格绩效考核奖惩机制。 34名员额法官办案5270件,人均办案155件,排名全省前列。开展庭审直播活动,全年通过网络直播庭审542场次。二是落实司法责任制。组建刑事、民商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完善独任法官、合议庭办案机制,建立办案人员权力清单。改进监督管理方式,强化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将精力从个案审批、文书签发,转向通过统一裁判尺度、加强案例指导等方式进行审判业务指导。坚持业绩导向,健全法官办案绩效考核工作机制。完善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度,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分别选送干警到北京大学、国家法官学院湖南分院、湖南理工学院进行业务培训65人次。组织业务讲座3场,组织法警参加警务训练32人次,进一步提高干警办案能力和水平。加强调研工作,一篇调研论文获得中国法学家论坛二等奖。2018年,我院申报的一个调研课题在全省100多个中、基层法院中脱颖而出,首次中标省级重点调研课题。

(三)扎实推进“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狠抓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年初整训、庭室“周一例会”、谈心谈话、收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使党风廉政教育常态化。狠抓巡视整改工作,对照中央第八巡视组、省高院巡查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压实整改责任,推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配备使用办公用房、违规公款吃喝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公务接待函执行情况专项清理,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严格落实省高院“十二条禁令”,不定期对司法作风明查暗访,坚持季度通报、半年讲评。共组织纪律作风明查暗访80余次,提醒谈话3人次,诫勉谈话1人次,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五、主动接受监督,提高司法公信力 

广泛接受监督。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积极服务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坚持重大事项、重要问题、重点工作主动向县委和县人大常委会报告。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对我院执行工作进行专题评议,就未成年人保护进行专题询问,一名副院长向人大常委会进行述职。加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及时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意见,改进工作。先后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5人次视察法院工作、旁听案件审理、参与案件调解、见证案件执行。主动接受检察机关诉讼监督,邀请县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办理群众来信22件。自觉接受舆论监督,安排专人收集、阅评网络舆情,公开回复网民意见26条,畅通民意沟通渠道,实现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

深化司法公开。改版升级了湘阴法院网、湘阴法院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做好与湖南法院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庭审公开网等司法公开平台有效对接,使案件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以查询案件流程信息、查阅生效裁判文书、观看庭审直播,拓展了司法服务的广度和深度。通过以案说法进行普法宣传,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35场次,先后邀请100多名师生和群众代表参加“法院开放日”活动。

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细则》,规范人民陪审员的学习教育和管理考核,为人民陪审员依法履职提供有力保障。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2000多件,参审面和参审率均为100%。《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在县人大常委会指导下,与司法行政、公安机关一起,完成了新一批人民陪审员遴选工作,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人民陪审员76名。认真落实《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充分保障律师依法履职,充分保障其代理权、辩护权。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法院工作取得的成绩与进步,是县委正确领导,县人大有力监督,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法院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一年,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案多人少的矛盾依然突出,一线干警普遍面临身体和心理的双重巨大压力。二是司法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和期盼仍有差距。三是决胜执行难攻坚战的成果需要继续巩固,“执行不能”的问题需要社会合力共同破解。四是信息化建设急需进一步加强。对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采取措施,努力加以破解。

 

2019年工作大体思路

 

2019年,我院的总体工作思路是: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

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服务全县大局。积极服务社会大局稳定,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各类严重刑事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强化民商事审判职能。坚决贯彻中央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充分运用司法手段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注重加强产权司法保护,营造稳定有序市场环境;关注社会民生,主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积极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审判专项活动,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稳妥处理破产案件,助推经济转型升级;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行政审判,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共建“法治湘阴”。继续加强执行联动,强化执行措施,巩固执行攻坚成果,维护法律尊严。

(二)进一步落实便民举措,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以“三大机制”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积极推行巡回审判,不断完善司法为民的具体举措。加大依法治理欠薪问题力度,切实保障民生权益。依法审理各类涉农纠纷,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加大诉调对接力度,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做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深入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深化数字法院系统运用,实现法院工作高效、便捷、智能、科学发展。

(三)进一步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提升审判质效。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司法体制改革作出的部署,继续抓好司法改革各项配套制度的落实、深化工作。积极推进内设机构改革,实行扁平化管理,激发法院内部活力。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更好发挥庭审的功能作用。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让纠纷解决更加及时、高效。落实司法责任制,强化专业法官会议,优化审判团队,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

(四)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合力推进公正司法。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确保绝对忠诚。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持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升司法能力。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坚持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确保队伍不出问题,实现高效廉洁、公正司法。秉承“尚德崇法、笃行致远”的院训精神,搭建文化载体,坚持文明创建,开展创先争优,凝聚工作合力。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公正司法、勇于担当,为我县建设“左公故里,美好湘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相关用语说明

 

执行工作“三个90%,一个80%”指标: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实际执结率达到90%;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合格率达到90%;执行信访案件结案率不低于90%。“一个80%”是指三年内整体执结率不低于80%。

执行不能:是指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被执行人的财产客观上无法处置,即使执行法院穷尽一切手段,案件仍无法得到执行的情况。这类案件不能得到执行不是人民法院执行不力,而是由于被执行人丧失清偿能力所致。

三大机制”: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

“枫桥经验”:创造于1963年,其要旨是怎样妥善处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问题,经验的主要内容是“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

“四定一包”:定时间、定人员、定领导、定责任、包处理。

 

来源: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
责任编辑:中国法院网湘阴频道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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