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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保全及时到位  三案执行案结事了
作者:蒋利娟  发布时间:2019-05-29 08:25:23 打印 字号: | |

  “感谢法院同志,你们辛苦了,帮我们讨回了血汗钱”。周一上午一大早葛某便在湘阴法院立案庭内说出了一番感激的话语。如果不是在10天前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速裁庭及时采取的保全措施,冻结了宋某在他人处的债权32万元,而那天正是此笔债权支付的最后期限,葛某当天申请,当天保全完毕,葛某的执行之路就不会这么顺利。

    葛某与钟某系同村人且小学同学,后来各自发展,近几年两人也常有交往,合作一直比较愉快。2018年春节后,钟某找葛某借了25万元并出具了借条。2018年5月,钟某突发疾病死亡,葛某在钟某办完丧事后便找钟某妻子宋某谈到了这笔债务的事情。宋某表示钟某生前负债很多,她也无能为力。葛某知道钟某生前与他人合伙办理了一砂石场,但具体情况不清楚,宋某对砂石场一事,似乎毫不知情,对其他有限的财产进行了公证继承。无奈之下,葛某起诉了宋某及其子女。钟某生前的另外二个债务人也陆续起诉,起诉标的为12万元和4万元。三案经法院判决,宋某等人在遗产继承范围之内应该承担共计41万元债务的清偿责任,但处置遗产的价值只有21万元不到。通过一番打听,葛某得知宋某及其子女还继承钟某生前在砂石公司的股份,折价有200多万,因时间紧迫,葛某申请了诉前保全,保全标的32万元。保全后,诉讼服务中心通知双方协调,最终三案一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此案结事了。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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