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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夫妇要离婚 诉前巧调解心结
作者:陈琴  发布时间:2019-08-01 10:05:47 打印 字号: | |

谢谢你们这么耐心地做工作,要不这婚真的离定了,希望以后能过上正常的家庭生活。”原告郑某接受调解后,感激之情溢于言表。近日,湘阴县法院受理原告郑某某诉被告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立案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分流至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成功修复了一段濒临破裂的婚姻。

经了解,原告与被告1996年结婚,婚后因日常琐事常年争吵,双方身心疲惫,夫妻关系难以维系,原告遂提出离婚。调解员在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交谈后,觉得这对五旬夫妇的矛盾就聚焦在被告常年在外工作,双方不能及时沟通化解生活中的矛盾。调解员遂联系其在外务工的儿子共同劝解,最终,被告决定回乡就近务工,与妻子共同经营家庭。

向法院起诉离婚,虽然是解决矛盾的一种方式,但同样也带来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诉前调解在这个时候就凸显了优势,调解员能动之于情晓之于理解开双方的“心结”,使离婚案件双方当事人能拔得云开见月明,重归于好。诉前调解不仅仅快捷便利,利于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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