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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被媳妇所伤,诉前调解促和谐
作者:符频飞  发布时间:2019-12-11 15:15:15 打印 字号: | |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需要全社会共同守护和传承。近日,湘阴法院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处理一起公公起诉儿媳的健康权纠纷案。

今年9月份的一天,现已85岁高龄的农村老人李某某因为一件鸡吃菜的小事和自家儿媳田某某发生口角,继而被儿媳用茶杯砸伤双手致手背多处皮肤撕裂伤,花去医药费等近两万元,此事经当地司法所多次调解,双方因为两千块的差额互不相让,不仅事情没有解决,公媳两人还为此互生怨恨。李某某起诉到湘阴法院后,诉讼服务中心的调解员先是嘘寒问暖安抚老人的情绪,认真倾听老人的际遇。察看老人伤情后,当即电话联系到田某某,做其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法院调解员不懈努力下,田某某心灵受到极大触动,主动提出接受调解,并于次日到法院签署调解协议,公媳双方握手言和。此案从起诉到结案仅仅花了两天时间,湘阴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迅速有效的维护了老年人健康权益。

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无论是家庭内部还是邻里之间,发生纠纷一定要冷静妥善处理,遵循法度,切莫一时冲动,因小失大。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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