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法院长仑法庭用不到一上午的时间开庭审理了三起关联的家事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抚养费纠纷及变更抚养权纠纷,并当庭对三案进行了调解,督促当事人当场履行了部分协议。
今年1月,湘阴法院受理了原告陈某诉被告赵某离婚后财产纠纷、原告赵某怡(系陈某、赵某婚生女儿)诉被告赵某抚养费纠纷一案,在上述二案的审理过程中,被告又向该院起诉原告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
经查,原告陈某与被告赵某于2015年5月4日在湘阴县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双方在离婚协议书中对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问题均作了明确约定。赵某在履行了部分抚养费支付义务后未继续履行,并约定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向原告陈某支付补偿款项,故酿成纠纷。
被告提出近期疫情有所缓解,他要早日外出务工,多次要求尽快法院开庭。承办法官经慎重考虑,认为将这三个案件一并审理才能利于化解矛盾,同时,采取现场开庭的方式更便于案件的调解。在确定开庭时间后,长仑法庭做足防疫功课,并明确要求仅陈某、赵某本人及各自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庭审当天,承办人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直接对三案进行庭前调解。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就三案一并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当即向原、被告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
湘阴法院在疫情之下,仍坚持耐心细致、高效的办案效率,彰显了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