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病毒软件窃取电游账号,是否触犯法律?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一起这样的案件,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许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稚气未脱的许某满脸悔恨,一再表示要痛改前非。
今年尚不满19岁的许某读书至初一辍学,转而学习武术,期间迷恋上网打游戏。2019年6月至8月,许某在胡某纠集下,伙同一帮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租住某电竞酒店房间,由胡某(已判刑)提供食宿和病毒软件,许某一伙每人每天窃取6个电游账号交给胡某,其余时间由许某一伙自由支配,可以选择玩电游或者继续盗取账号以30元/个的标准来赚钱。许某一伙通过QQ聊天软件向游戏玩家发送带有木马病毒的伪装文件,待玩家点击该文件,木马病毒就植入游戏识别出对方游戏账户,许某等人立即修改账户密码从而盗取玩家游戏账号,再交给胡某统一贩卖牟利,共计获利3万余元。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游戏账号属虚拟财产,是游戏玩家投入时间、精力获得的劳动成果,具有使用价值。许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该财产,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鉴于许某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且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