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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暴力袭警 男子获刑八个月
作者:付琦  发布时间:2021-08-05 11:09:02 打印 字号: | |

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暴力袭警案件,被告人杨某犯袭警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2021年5月9日21时许,被告人杨某饮酒后无故殴打王某。民警接警后依法处置,在此过程中,杨某咬伤办案民警,致使办案民警轻微伤。后杨某被送至派出所,杨某又在派出所值班大厅内殴打值班民警。

湘阴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应当以袭警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杨某具有坦白情节、认罪认罚。遂依法判决被告人杨某犯袭警罪,判处有期徒刑个月。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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