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法院作出裁定,依法确认蒋某与某社区卫生室经湘阴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效。
2022年8月4日,家住湘阴县文星街道的蒋某因“腰椎骨质增生”到某社区卫生室就诊,经针灸、穴位注射等方法治疗一周无好转,却在背部和右肩部针灸部位出现包块、脓肿,经医院诊断为:右侧肩关节下脓肿、后背部皮下肿物、感染性肩关节炎等,后经治疗好转。蒋某以其肩背部脓肿和病情加重与该社区卫生室治疗不当有关为由要求赔偿,后双方由湘阴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达成“由某社区卫生室一次性补偿蒋某治疗费、误工费等7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于3月10日向湘阴县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湘阴县法院受理申请后,及时对申请人提供的司法确认申请书、身份证明、调解协议等案件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后认为该调解协议系双方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相关规定,遂裁定该人民调解协议合法有效。该案从接收材料到作出裁定,所有手续当天办完,当事人没花一分钱就拿到了生效法律文书,双方申请人对此便民利民措施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