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言道,交通事故猛于虎。日前,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受理了一起因交通事故导致行人死亡的案件,并最终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化解纠纷。
2023年1月16日傍晚六点多,刘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沿湘阴县某镇路段由北往南行驶时,与前方路边的行人杨某仁、杨某线夫妻俩相撞,造成杨某线受伤、杨某仁死亡。经交警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杨某仁、杨某线无责任。事故发生后,杨某仁的妻子杨某线、儿子杨某晔、女儿杨某将刘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湘阴县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在认真阅卷、了解案情的基础上,调解员有的放矢在各方当事人之间找准利益的平衡点,寻求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并充分向原告方说明诉前调解的好处,不仅流程相对简单,而且能节约诉讼成本。通过前期的大量释法析理工作,最终在调解员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某保险公司自愿赔偿三原告因交通事故造成其亲属杨某仁死亡的各项损失64万元,于2023年6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原告已与被告刘某就赔偿达成协议,在本案中不再要求其支付费用。
该案如果进入诉讼程序,需经过立案、审理、判决、执行等多个环节,当事人需等较长的过程,而通过诉前调解,则为当事人矛盾纠纷的解决提供了更及时、更便捷、更高效的方案,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效果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