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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父子俩劳务工资 法院判了!
作者:尹宣姣  发布时间:2023-08-15 16:18:05 打印 字号: | |

蒋某父子在工地辛勤劳作,老板却拒付工资,蒋某无奈求助于法院。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经审理查明,2020年至2021年期间,蒋某父子在被告陈某的项目工地做劳务。项目完工后,双方在2021年5月进行第一次结算,确认陈某欠付蒋某父子某工地人工费33000元。2021年8月双方再次结算,确认陈某欠原告蒋某在某古镇工程人工费27000元。陈某向蒋某分别出具了两张欠条,共计欠付蒋某父子人工费为60000元。陈某出具欠条后分文未付,蒋某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但陈某未到庭参加诉讼,也未提供任何抗辩证据。另查明,蒋某的儿子蒋小某出具说明,其对陈某的债权全部转让给父亲蒋某。

湘阴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蒋某就被告陈某拖欠其劳务工资的事实,提供了陈某出具的欠条等证据予以证明。陈某未到庭,不影响案件的审理。陈某应当依照欠条载明的金额支付蒋某劳务工资,但陈某一直未付,故对原告蒋某要求被告陈某支付工资款的诉求,依法予以支持,遂判决由陈某在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蒋某劳务工资60000元。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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