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阴县人民法院新泉法庭审理了一起离婚案件,通过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双方最终解开心结,调解离婚。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通过他人介绍相识相恋,后于2017年登记结婚。原告陈某系头婚,被告李某系二婚,婚后未生育子女。结婚时被告李某未要求原告陈某支付彩礼,自己带了嫁妆电视机、电脑到原告陈某家。后两人一起外出打工,因生活琐事经常发生争吵。五年前,陈某和李某再次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李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一走便是五年,而陈某也未去找过李某。现原告陈某提出离婚,尽管两人已经分居五年,但李某认为其真心实意为家庭付出,结婚时没要过彩礼,还带了嫁妆,而陈某对她的付出却从不珍惜,坚决不肯离婚。
承办法官了解到案情后,多次和被告李某沟通,得知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只是李某有心结未解,故不同意离婚。了解到了双方症结所在,承办法官遂对症下药,分别和双方沟通,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李某解开心结,双方最终调解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