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第一天上班,湘阴法院城南法庭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狭长的快递盒子里是一面烫金的锦旗,锦旗上写满当事人真诚的谢意:“不是逢人苦誉卿,亦狂亦侠亦温柔,咏絮才高湘阴郡,爱憎分明潇湘人”。这面锦旗唤起了大家的记忆,是一起合同案件在法官与书记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并兑现,让远在外地的原告感激不尽。
原告刘某卿诉被告蒋某龙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受理后,书记员在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时,被告非常激动,认为是合伙人共同欠下的债务,他只是代替合伙人向原告出具欠条,虽然只有8000元,但不应由他一人承担。承办法官知晓相关情况后,再次打通被告电话向他释明合伙人内部的纠纷不能对抗善意的第三方,为节约诉讼成本,减少诉累,被告应与合伙人商量好解决方案,积极向原告履行相应义务,被告没有正面回应,但情绪也没有先期那么激烈了。过了几天后,承办人再次拨通被告电话做他的工作,向他解释案件标的不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案件判决后还是一样要执行,采取积极的态度面对纠纷才是最可行的办法。被告听了法官的一番劝解后表示他先找伙计商量,如果伙计不承担,他愿意先付钱给原告。案件开庭前夕,原告刘某卿打来电话申请撤诉,说被告将8000元全部支付给他了,还说为了这8000元他不知打了被告多少电话,催讨了无数次都没有结果,还是法院解了他的忧,电话中连声“谢谢”,至此该案案结事了。远在外地的原告还寄来锦旗表达心中的感激之情,让新年开工的我们更是平添几许温馨!
案件不论大小,对每一位权利人来讲都是大事,当法官们用心用情调解,使得案件有一个圆满的结果,既是对“定分止争”的诠释,更是对这份职业的尊重与热爱,因为热爱才会有更多的力量走在司法为民的路上,才会有更多的故事温暖你我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