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院,让我们这么快收到这笔救命钱”。3月25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刘娟法官来到湘阴县湘滨镇易婆塘村,对一起缺席审理的民间借贷案上门沟通,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原告余某收到七千元案款后,感激地说。
被告杨某于多年前向原告余某借款1.2万元用于资金周转,被告在偿还了五千元后,余款一直未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庭审开始前,原告因行动不便由儿子推着轮椅走进审判庭,泪眼婆娑的说道“法官,我们两口子因煤气中毒,老公还在医院重症监护室里,特别着急用钱”。庭审中,被告未到庭,且一直不接电话。
案件事实虽然明了,但考虑被告一直不露面,简单地一判了之并不能彻底解决问题,也解决不了原告的燃眉之急,于是,法官将工作重点放到调解和实际兑现上。
当天下午,法官来到湘滨镇易婆塘村被告老家,虽然被告不在家,但依然耐心与其家人沟通做工作,用心用情释法说理,当晚,被告来电主动向法官表示愿意接受调解,并于次日将七千元案款履行完毕。
湘阴法院积极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将法庭搬到群众需要的地方,以“进家门式”的诉讼服务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