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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少女购买“游戏周边”被骗 法院全额追赃挽损
作者:叶文成  发布时间:2024-05-22 10:19:43 打印 字号: | |

游戏周边,指的是以网络游戏为载体由游戏人物衍生出来的相关产品,包括玩偶、手办、饰品等等。

近日湘阴法院审结一起低价购买游戏周边”的电信网络诈骗案,对被告人梁某、黄甲、黄乙、吴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七个月不等为被害人全额挽回9万余元损失。

2023年8月9日19时许,被害人杨某17岁在短视频平台看到一条可以低价购买游戏人物周边的短视频,便按照短视频里的提示加入了一个QQ群。进群后没多久,便有人(系四被告人的上线)主动添加杨某QQ好友,表示可以低价提供游戏周边对方让杨某扫码转账。当杨某转账后对方发来系统警告的截图,称系统监测因杨某是未成年人付款导致收款账户被冻结需要验证资金配合解冻,若不配合验证会产生8035元的罚款

这时,对方表示可以通过视频聊天的方式教其如何验证信息就这样,杨某某便按照对方的要求发送自己个人信息,将其母亲微信内的9万余元转入自己微信扫描提供的微信登录二维码,选择手机和平板同时登录,提现微信账户余额至被告人银行卡

被告人梁某、黄甲、黄乙、吴某某伙同同案人,在明知上线可能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在上线的手机语音指挥下,配合上线使用平板电脑同时登录被害人杨某微信账号,变更微信实名认证为黄甲并绑定黄甲银行卡,致使被害人杨某将微信账户上的93998元人民币提现黄甲的银行账户,骗取杨某93998元并全部据为己有。

审理过程中,法院工作人员联系各被告人家属,告知家属在判决前积极代为退赃退赔,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罚的机会。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各被告人全额向被害人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

湘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梁某、黄甲、黄乙、吴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事实、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退赔退赃情况、认罪悔罪表现等事实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说法针对未成年的电信网络诈骗往往形式多样,手段隐蔽,除了利用游戏周边当诱饵,还有声称免费领游戏皮肤、道具、冒充明星发红包”、虚假充值等等。这些诈骗手段套路如出一辙,都是先发放未成年人感兴趣的东西,诱导他们“上钩”,诈骗分子谎称系统监测到对方是未成年人,进行这些操作已涉嫌违法犯罪,如果不进行相关“挽救”措施,受害人或其父母就会面临罚款,银行账户被冻结等,对未成年人进行恐吓”,利用他们缺乏社会经验防骗意识薄弱的特点一步步实施诈骗。

在此提醒,广大家长们要做好网络安全教育,增强孩子们防范电信诈骗意识,加强手机支付安全措施,不要轻易告知孩子支付密码。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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