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湘0624执恢101号案件,因被执行人刘亚平申请将最低生活费转入指定案外人银行账户,经合议庭合议后一致同意,将被执行人刘亚平生活费12000元转入其指定案外人刘小平名下银行账户(6217 4678 7319 xxxx xxx)。现依规予以公示。
湘阴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2024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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