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湘阴县人民法院成功和解一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不仅展现了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积极努力,也彰显了司法智慧与人文关怀的完美结合。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某地产代理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地产开发公司因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产生纠纷,涉案债权高达四百余万元。诉讼期间,申请执行人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商铺采取了保全措施,确保了案件后续执行的顺利进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湘阴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没有急于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简单处置,而是秉持着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和谐发展的理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深入沟通,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同时,法院充分考虑到双方作为企业的特殊性,以及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面临的种种困难。为了既能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能尽量减少对被执行人生产经营的影响,执行法官积极引导双方寻求和解之道。
经过多轮艰苦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协议约定申请执行人同意申请法院解除保全阶段查封的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商铺,由被执行人在约定时间段内处置其名下的其他优质资产后偿还所欠申请执行人的债务,这一方案既解决了申请执行人的债权问题,又为被执行人提供了喘息之机,避免了因强制执行而可能导致的企业困境。后被执行人按协议出售相关资产后全部履行完毕。
该起案件的执行完毕,不仅体现了湘阴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对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视和努力,也展示了法院在处理涉企纠纷时,既严格依法办事,又兼顾各方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未来,湘阴法院将继续深化“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提升执行效能,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