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拖欠工资,没有签合同的情况下怎么证明劳动关系?没有工资结算单,微信聊天记录能当讨薪证据吗?近日,湘阴法院审理了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在仅有微信聊天截图、缺乏其他证据的情况下,依法维护了何某的权益。
2023年5月,何某经人介绍在刘某处做泥工劳务工作,做工12.5天,劳务费共计3750元。何某一直通过微信向刘某追要工资,刘某却一直找各种借口拖延。可自己手上也没有欠条,仅凭和刘某微信聊天截图能得到法院支持吗?思来想去,何某还是将刘某诉至法院。
开庭当日,被告刘某并没有到庭参加诉讼。根据原告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双方在微信中有对账的行为,刘某明确表明欠付工资为3750元,一个星期内支付。但问题是被告未到庭的情形下,如何确定这个微信账号的使用者就是刘某呢?法官在仔细核实原告与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发现,被告曾转账支付了100元给原告做路费,通过查找该笔微信转账的电子凭证确认了收款人为被告刘某,依法支持了原告何某的诉请。
法官说法:微信聊天记录可作为定案的证据,但仍需符合证据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首先要保留微信聊天记录的原始载体,确保来源的真实性;其次,微信聊天记录中的内容具有完整性,不随意删减,能反映客观事实;最后需确定微信聊天的双方为本案当事人。在此,也特别提醒当事人在转账时备注款项的用途,避免纠纷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