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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购物被搜身 诉前调解维权显力度
作者:蒋利娟  发布时间:2025-01-03 11:50:47 打印 字号: | |

“没想到,你们调解中心这么快就帮我们解决了问题,真是太开心了,这下我小孩可以安心学习了,太感谢你们了!”调解室内,一中年妇女张某紧紧握住调解员老黄的手,眼睛内含着泪水,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张某系一名小学六年级学生黄某的母亲,202412月,黄某到某超市有限公司去购物,购买的商品打完价后,黄某发现所带现金不够,便将商品退回超市货柜上。超市导购员发现黄某没有付款就走出了超市,怀疑黄某偷走了商品,于是将黄某叫住,当场对黄某进行搜身,发现黄某身上没有携带商品。黄某回家后将事情告诉了家长,家长找到超市要求超市向小孩道歉,超市工作人员予以拒绝。家长只好报警求助,警察到场后,调取了相关录像资料,超市负责人仍拒绝道歉。黄某甲因此事情绪受到影响,产生了厌学情绪。黄某的家长多次与超市沟通,要求超市向小孩道歉解开小孩的心结,但遭到拒绝,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征得张某的同意后,法院将此案委派到诉前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工作。特邀调解员老黄是一名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陪审员,他一方面与黄某甲的家长了解事情的经过,同时得知黄某甲因这个事情的发生,带来情绪波动,产生了厌学的情绪,他主动安抚黄某甲的情绪,分析这个事情产生的缘由,告诉他面对生活中遇到不公平待遇如何处理,如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另一方,调解员与超市负责人积极沟通,告知超市行为的违法性,同时给小孩成长造成的不良影响严重性。经过多次沟通后,收案第三天原、被告双方达成和解,超市同意给小孩道歉,并将道歉信张贴在超市门口予以公示,对涉事工作人员予以辞退,同时补偿小孩2000元精神损失费,当场支付到位,实现案结事了。

本案是一起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名誉权的案件,未成年人生性敏感,不当的诋毁可能影响他一生的成长。正当的处理方式可以成全一个人树立正确的三观,错误的对待也可以毁掉一个人使其误入歧途。这起案件中张某主动运用法律武器替小孩维权,法院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将情、理、法融入案件调解中,彰显了司法的温度和力度,同时让不法行为得到了有效的惩罚,未成人的权益得到有力的维护。


 
来源:湘阴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湘阴县人民法院网站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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